2023-08-16 12:32:49 来源 : 百度新闻
【资料图】
原创 郭连法庭 禹州法院
近日,禹州市人民法院郭连法庭成功调解一桩再婚老人离婚纠纷案件,通过进村入户诉前调解,该起矛盾顺利化解。
原告史某,女,68岁。被告刘某,72岁。原告史某诉称,其与刘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,婚后刘某与史某生活习惯差异巨大,性格之间有矛盾,在生活了几年后,被告刘某意图将史某赶出家门。现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,故诉至法院,请求依法解除原、被告双方婚姻关系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被告刘某辩称同意离婚,但是不同意分割财产。被告刚刚做完手术,并无存款,地里的庄稼也都是被告一直在种,家中房屋也都是老房子并没有装新房,而且双方是重组家庭,婚后没有生育子女,原告在村环保队工作有经济收入,被告自身只种地为生,特别是近几年被告身体不好,看病吃药等花销增大,双方为此经常发生纠纷。
本着调解息诉、简案快办的原则,而且原被告双方年纪较大行动不便,郭连法庭组织调解员入户调解,充分了解双方的婚姻基础、婚后的感情生活及产生的矛盾纠纷等问题。
经过三次入户调解,反复释法说理,向双方当事人和亲属进行沟通,最终,在调解员见证下,原、被告签署调解协议,双方好聚好散,矛盾得到有效化解。
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。本案中,涉及老年人“二婚”后离婚情况,郭连法庭通过努力调解,主动溯源调解,查明案件症结,将矛盾化解在乡村。
(作者:张琦)
原标题:《郭连法庭:再婚老人闹离婚,诉前调解化纠纷 |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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